今天给各位分享赛足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赛跑的拼音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介绍一些足球比赛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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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球 规 则
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八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码……………….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码……………….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 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5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球场界线及附属设备如所绘附图。
长度及宽度
球场应为长方形。 边线的长度必定大於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最短25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5公尺 最长25公尺
国际比赛的球场
长度:最短38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8公尺 最长22公尺
球场界线
球场应有界线。球场各区的界线都包括在各区的范围内。两侧较长的界线是边线。两端较短的界线是球门线。
所有的界线宽度8公分。球场中线划分球场为两个半场。球场中央点应标示在中线的正中央。以中央点为圆心,
3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是中圈。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公尺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假想线。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公尺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第二罚球点
第二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0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角球区弧线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公分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替补区
替补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球员替换时应从替补区进入及离
开球场。
‧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公尺。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公分,长度80公分,40公
分在球场内,40公分在球场外。
‧各替补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公尺。两替补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净空。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
丈量)距离3公尺,从球门横木下缘至地面距离2公尺,两根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公分。球门网用大
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木。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
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公分,地面至少100公分。
安全性
球门可以移动。比赛时,球门必须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公尺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公尺。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
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公尺可划一垂直线。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垂直线的
宽度8公分。
决议4
各球队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公分,不得少于62公分。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踢球入场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公尺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公分,也不可低于50公分。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标志(FIFA 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标志(FIFA 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总发布。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
三种标
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 APPROVED标志
或FIFA 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
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
名球员。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比赛外皆可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此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守门
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替补球员在被替补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替补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替换球员时,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替补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人数至少5人。
决议2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球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脚上穿的装备只允许用帆布或软
在不违背规则原则的前提下,各国可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例如:16岁以下青少年比赛、35岁以上年龄的比赛、女子足球比赛)作如下变动:
1.比赛场地的大小;
2.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材料构成,
3.球门的宽度和高度;
4.比赛时间;
5.替补人数。
如要进行其它方面的改动,则应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对于裁判员、巡边员、运动员和官员来讲,男子足球的竞赛规则同样适用于女子。
2)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大麻、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大麻或黄麻绳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场地的大小应为:最大110X75米,最小100X64米。
(2)各国家协会对比赛场地大小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在赛前将比赛地,或及球场大小通知客队协会。
(3)本理事会通过的竞赛规则的量度对照表:
130码:120米 8英尺:2.44米
120码:110米 5英尺:1.50米
110码:100米 28英寸:0.71米
100码:90米 27英寸:0.68米
80码:75米 9英寸:0.22米
70码:64米 5英寸:0.12米
50码:45米 3/4英寸:0.019米
18码:16.50米 l/2英寸:0.0127米
12码:11米 3/8英寸:0.010米
10码:9.15米 14英两:410克
8码:7.32米 16英两:450克
6码:5.50米 8.5磅/英寸2:600克/厘米2
1码:1米 15.6磅/英寸2:1100克/厘米2
(4)球门线应画得与门柱及横木宽度相同,这样 使球门线与门柱的前后沿相一致。
(5)从球门线丈量5.50米及16.50米(以画球门区域和罚球区域),均须刨”了柱内侧量起。
(6)球场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均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
(7)所有足球协会均应提供标准的设备,特别是在国际比赛时,尤应注意球的大小、尺寸及其它设备 必须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必须呈报国际足联。
(8)凡按竞赛规则举行的正式比赛,如球门横木脱位或折断,则应立即暂停或终止比赛,除非将横木修整恢复原位或更换新横木,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不可用绳子代替横木。
在友谊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如将该横木移出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后,可以不用横木恢复比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绳子代替横木。如不用绳子而球从门柱间越过球(了线,裁判员认为这个高度是在横木下面时,应判为胜一球。
在停止比赛后又恢复比赛时。应当由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9)各国家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宽度的最大、最小尺寸作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其它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门柱及横木不允许用其它材料或做成其它形状。门柱必须为白颜色。
(11)国际比赛前增加的表演赛,只应在比赛当天由比赛双方的代表及裁判员(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考虑场地情况同意后举行。
(12)各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在举办国际比赛时:
必须限制在场边的摄影人员的人数。
应该在两条球门线后各画一条线(摄影人员限制线)。该线距角旗至少2米,球门区线与球门线交点至少3.50米,门柱至少6米。
不准摄影人员超越限制线。
不准使用闪光灯等人工光源。
3)球的介绍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0克或少于410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员。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4)队员人数
(1)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为守门员。
(2)凡属国际足联、洲际足联会或各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有正式竞赛规程的任何比赛,都要按下列规定更换替补队员:
(a)获得各有关国际协会或国家协会的批准。
(b)根据下面(c)的限制,竞赛规程应规定是否有替补队员及替补队员人数和允许有几名替补队员。
(c)任何比赛,每队至多允许有两名替补队员上场,这两名替补队员必须是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不超过
5名的替补队员名单之中的。
(3)任何其它比赛,均可按上述规定更换替补队员,也可在赛前由双方协商达成最多不超过5名替补队员的协议,并在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未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上场替补队员不得多于两名。在任何情况下,上场替补队员都必须是按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替补队员(不超过5名)名单之中的。
(4)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5)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f)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1)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则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2)如替补队员未经过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比赛应由裁判员在暂停时球所在的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对违反本章任何其他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可以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球门区的半边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线上执行。
(4)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员,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5)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
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国际锦标赛、国际俱乐部杯赛及各国俱乐部间的友谊赛,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前检查所有上场队员的装备,严格制止装备不符合国际足联竞赛规则第四章要求的队员上场比赛,直至该队员的装备合乎规定为止。任何正式比赛的规程中都要列入此项规定。
(2)如裁判员发现某队员穿戴有违反规定的物件,并可能伤害其他队员时,则应立即令其摘除。如该队员不服从,则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3)队员因装备不符合第四章规定而不准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参加比赛时,则应在比赛成死球时先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场。
(4)队员因违反规则第四章规定而被停止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比赛时违反规则第十二章(j)款,即未经裁判员允许而进场,则应给予警告。如裁判员因对该队员给予警告而暂停比赛时,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6)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采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则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7)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a)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b)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c)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中立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但仍应以裁判员的决定为准。
(2)国家A级比赛,各国足球协会必须选派当年度国际足联在册的中立国巡边员。
(3)在国际比赛中,巡边员的手旗应用鲜明的颜色,如鲜红及黄色等,建议在其它比赛中也采用该色手旗。
(4)只有根据裁判员对巡边员不合理的干扰或不称职的报告,才可给巡边员纪律处分。
8)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如裁判员因根据规则第五章中任何原因中途停止比赛时,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承认当时比赛结果外,该场比赛应全部重新进行。
(2)上半场终了后,队员有休息的权利。
9)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当裁判员坠球而在球未着地前,如有队员犯规,则裁判员应按其犯规的轻重,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因为队员犯规时球不在比赛中,不能判由对方踢任意球。裁判员应重新坠球。
(2)禁止由参加比赛队员以外的人开球。
10)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a)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b)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国际理事会决议:
球场内各区域的界线,均应包括在各区域的范围以内。因此,边线及球门线均属于比赛场地。
11)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 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规则第十章规定的胜或平的方法,不得作任何更改。
(2)在任何情况下,球在进入球门前受外界干扰所阻止,不能判为胜一球。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比赛中,除执行罚球点球时外,应暂停比赛,由裁判员在事故发生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如有观众进入球场,企图阻球入门,但未触及球,如该球进入球门,则应判胜一球。如该观众触及球或妨碍比赛,则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在事故发生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12)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队员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 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 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 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13)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J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6)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J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J)te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k)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l)用言语
11人制足球规则
第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编辑本段]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编辑本段]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编辑本段]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编辑本段]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编辑本段]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编辑本段]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编辑本段]第十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三分之二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编辑本段]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编辑本段]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编辑本段]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解答:
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第3章 队员人数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4章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
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
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国际锦标赛、国际俱乐部杯赛及各国俱乐部间的友谊赛,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前检查所有上场队员的装备,严格制止装备不符合国际足联竞赛规则第四章要求的队员上场比赛,直至该队员的装备合乎规定为止。任何正式比赛的规程中都要列入此项规定。
2.如裁判员发现某队员穿戴有违反规定的物件,并可能伤害其他队员时,则应立即令其摘除。如该队员不服从,则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3.队员因装备不符合第四章规定而不准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参加比赛时,则应在比赛成死球时先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场。
4.队员因违反规则第四章规定而被停止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比赛时违反规则第十二章(j)款,即未经裁判员允许而进场,则应给予警告。如裁判员因对该队员给予警告而暂停比赛时,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第5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采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则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6章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7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8章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9章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10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
第11章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队员;·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球门球;·掷界外球;·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12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跳向对方队员;·冲撞对方队员;·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推对方队员;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向对方队员吐唾沫;·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3. 持续违反规则;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2. 暴力行为;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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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蹇字,读音为: jiǎn
部首:足
部外笔画:10
总笔画:17
五笔86:PFJH
五笔98:PAWH
仓颉:JTCO
笔顺编号:44511221342512134
四角号码:30801
汉字首尾分解:宀、足
汉字部件分解:宀、井、一、八、足
笔顺读写:点、点、横钩、横、横、竖、竖、横、撇、捺、竖、横折、横、竖、横、撇、捺
释义:
1. 跛,行动迟缓:策~驴(策:鞭打)。特指劣马或跛驴:策~赴前程。
2. 钝,困苦,不顺利:~涩。~滞。前途多~。
3. 〈古〉通"謇"。口吃,结巴。
4. 姓。
5.通“褰”。揭起。
扩展资料
汉字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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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蹇然
[jiǎn rán]
艰难困厄。
2.秣蹇
[mò j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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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ǎn chī]
口吃;言语不顺利。蹇,通“謇”。
4.奇蹇
[qí j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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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ǎn r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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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ū j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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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拼音:
jiǎn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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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画:
17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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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足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赛跑的拼音、赛足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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