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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韬艺术家(杨韬)

杨韬艺术家(杨韬)

今天给各位分享杨韬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杨韬艺术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贵州杨信金劫杀案:被害人家属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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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杨信金劫杀案:被害人家属称不信他是真凶,后来怎样?

2006年1月20日,贵州省遵义县山盆镇发生一起命案,时年19岁的杨韬被发现死在了自家,身上还着着火。

案发一个月后,其邻居杨信金因不能对案发时间段的活动情况自圆其说,被专案组确定为重大作案嫌疑人。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三次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延期审理,后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诉。

案发一年后,遵义市检察院再次将该案诉至法院,遵义市中院判决杨信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随后杨信金上诉,2007年7月1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了遵义中院的判决。

然而,服刑期间,杨信金不断喊冤。杨信金在申诉状中称,其与杨韬一家无仇无怨,且没有作案时间,有罪供述系“屈打成招”。

杨韬家属亦对判决不认可,杨韬的父亲杨志芬向深一度记者表示,两家没有矛盾,不相信是杨信金所为,法院判决他是凶手也应该追加焚尸罪。因对判决不服,杨志芬常年上访。

日前,杨信金委托律师向贵州省高院再次递交了申诉材料。

杨志芬站在当年的案发现场——门店房前和邻居打招呼

命案两天后报警

2006年1月20日,邻近春节,贵州省遵义县(后改为播州区)山盆镇发生了一起命案,19岁的杨韬死在了自家门面房的卧室。时间靠近中午,门面房关着门,卧室内燃烧的迹象没有被人发现,直到杨韬的父亲杨志芬吃完午饭赶来。

杨志芬进到卧室,看到床上正着火,烟很浓,杨韬斜着身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想把杨韬抱出去,但腿上还着着火,不敢抱,直到呼救后,邻居们赶来灭了火,杨韬才被抬到了卧室外厅地上。

被烧的杨韬“嘴里有泡沫”,床边有呕吐物,来人都认为是电热毯漏电引起火灾,致使杨韬被烧死。

杨志芬后来向警方回忆,他是第一个进卧室的,而且为了看杨韬是否还有意识,他用手拍过杨韬,“如果有电的话,我也会被电打死”。可杨志芬又觉得大白天的,门也关着,有谁会来害杨韬?他认可了被电死的说法,与其他亲戚商量后没有报警。

“杨韬被烧死”的消息在村里传开。

杨韬的亲属开始收拾过火现场,办理后事。根据当地习俗,入殓前要给死者整理遗容。在给杨韬理发时,异常情况被发现了。

帮忙给杨韬理发的是诊所与杨韬家两间房之隔的邹勇和杨志芬的女婿。邹勇向深一度记者回忆,理发时,他手碰到了死者头部,能感觉到有一块凹陷,是一处伤口,旁边的头发上有血迹。

杨志芬得知情况后找来被收进编织袋的杨韬生前的床上用品,发现枕头已经被血浸透,有一团棉花上也有血,毛衣和T恤上也浸有血。事发两天后,杨志芬家人报了警。

遵义县警方的现场勘查情况说明记载,警方侦技人员于1月22日12时赶到现场,此时中心现场已被彻底破坏,现场勘查依据被害人家属的回忆而作出。

杨志芬向警方回忆,大约案发当天17时他看见一个30多岁的男子,从穆贵琴家出来,走到门面处站起朝他家屋里看,几分钟后回了穆贵琴家。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看见那个男子又在他家门面门口逛了一趟,再次回到穆贵琴家。后来就没有看见那个男子,“是哪里人我不清楚,肯定不是我们当地的人”。

穆贵琴是杨信金的妻子,杨信金是当地人,两人对杨志芬所说的男子没有印象。

警方走访排查发现,有人证明案发当天杨信金去过杨韬家门面房旁边、邹勇所开的诊所,杨信金因对案发时段的活动情况不能自圆其说,被锁定为重大作案嫌疑人。

案发一个月后,2006年3月22日杨信金被逮捕。

再起诉后判死缓

在案材料显示,杨信金先后被遵义警方讯问11次。其中自2006年1月24日到3月11日上午被讯问4次,均说明了案发当天其本人的活动轨迹,证明自己没有作案时间。2006年3月11日至5月18日,警方讯问杨信金7次,均供认了抢劫杀人的具体细节。

根据遵义市检察院2006年7月26日的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1月20日中午13时许,杨信金从家中出来后窜到杨韬家与杨韬聊天。杨信金觉得杨韬做生意有钱,产生杀人抢劫恶念。趁杨韬午睡之际,杨信金先后持铁皮、秤砣猛击其头部,当场将杨韬打死。抢钱1016元,放火后逃离现场。

检察院认为杨信金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并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8月14日,遵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记录显示,杨信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称遭到遵义县侦查机关民警刑讯逼供。遵义县公安局出据书面材料,称不存在刑讯逼供。

在法庭上的质证环节,每次杨信金发言,均以“我没杀人”或“我没杀杨韬” 开头。杨信金当庭推翻了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所有有罪供述。

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宋春艳律师发表了证据不充分的辩护意见。合议庭认为该案案情重大,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此后,从2006年8月30日至2006年11月13日,检方三次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向法院建议延期审理,均获准。

2006年12月5日,检方以“事实、证据有变化”撤回起诉。

命案发生的村庄有1223户人家,常住人口约5700人。5月下旬,深一度记者走访时发现,对杨韬在卧室死亡的命案,尽管已过去13年,但大多数人都知道。

与杨信金有过交集的多位村民对杨信金的评价多为“胆小”、“老实人”,甚至显得“怂”。一位包工头证实,杨信金妻子在工地与人发生过一次冲突,同在工地上打工的杨信金不敢出手帮妻子。

当年撤诉的消息传到村里,村民们表示杨韬出事当天,杨信金还去过杨韬家门店门口,没有任何异常。“他没事是正常的”,怎么也不相信是他干的。

但杨信金最终被判刑。

2007年2月16日,遵义市检察院再次将案件诉至法院,起诉事实较之此前无任何变动。2007年3月9日,法庭上的杨信金仍不认罪,称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余大培指出了该案的20处疑点,并发表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意见。

合议庭提到,“杨信金供述的细节,尤其是对死者外伤的供述,不可能编造用秤砣的情节”,综合来看杨信金供述真实可信。

2007年4月29日,遵义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杨信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杨信金妻子在晾晒自家地里收来的黑芝麻

对证人证言的认定

根据检方指控内容,2006年1月20日,杨信金两次离开家去到村里的街上。其中,当日12点以后杨信金第二次到街上。下午1点左右,他到了周勇的诊所,看到朱佐琴在输液。离开诊所后他到杨韬家聊了一会儿天,此时产生杀人抢钱的想法。待杨韬午休时将其杀死放火后逃离。下午2时许,杨韬被发现死在床上。

检方当庭列举多项证据证明事发时间前后杨信金的活动情况。

除杨信金“当日12点过后,第二次到邹勇家(诊所)看到朱佐琴在输液”的供述外,还有其妻子及多位村民的证明。

其中,村民朱佐琴向警方证明,事发当天上午,其看到杨信金到过邹勇的诊所,因邹勇出诊不在诊所内,杨信金与朱佐琴说了几句话后离开,时间大约为11时至12时之间。

在案材料中,杨信金的妻子穆贵琴证言显示,事发当天,“杨信金(上午到街上)买了三张皮纸,不到11点回到家,从我手里拿过剪刀裹烛心,直到中午2点过裹完烛心。之后他去了另一村民家”。

村民穆升兰向警方证明,她家请了人在做工程,每天下午2点多钟就开饭。事发当天,杨信金到她家玩耍时,午饭已经做好。杨信金要找的穆升兰儿子没在家,他逗穆升兰小孙子说了几句话,喝了一杯茶后离开。

上述三位村民的证言在判决书上体现为:证人穆贵琴证明事发当天杨信金在家的活动情况;朱佐琴证明在案发当日下午1时许看到杨信金到过邹勇家并随即离开的情况;证人穆升兰证明当日并未看见杨信金到过其家的情况。

检方此项指控获法院支持,法院认定杨信金具有作案时间与作案条件。

检方还指控,“杨信金杀死杨韬搜走杨韬身上1016元”,该数额也出现在杨信金的供述里。

但杨韬的父亲杨志芬向警方称,杨韬身上有1036元不知去向,“其中1000元现金是新版面值100元的,我听杨秀宽说杨韬在2006年1月16日在杨志家酒席的礼摊上换了几百元的面值10元的”。

杨信金供述,1016元中包括4张100元的, 8张50元的,20元的5张,10元的11张,1元的6张。其将2张100元的给大女儿做书学费,另外拿了1张100元的给另外三个娃做学费,还有1张100的付了房子工程款。

深一度记者在当地走访了解到,案发的2006年,贵州省已经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了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当年杨信金的四个孩子分别上初中三年级和小学六、五、三年级,每人只需交报名费5元。四个孩子在警方询问时否认其父亲给过钱。

有证人证实,“杨韬的钱大约几百、千把块钱是借给别人。借给谁了,我得慢慢回忆”。然而,在案材料中并未显示警方对这条线索的追查情况,亦未显示警方是否去学校落实学费情况及向工人落实工程款支付情况。

检方对杨信金抢钱的指控最终被法院认定。

凶手如何逃走的疑点

遵义警方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显示,警方侦技人员于事发两天后接报警赶赴现场,中心现场已被彻底破坏,警方根据被害人父亲杨志芬回忆进行恢复中心现场。

杨信金对作案细节的供述显示,“我捡起铁片拿到左手,右手卡他的颈子,用铁片朝他头顶夺(原文如此)去,血就出来了,但没死,我仍用右手卡住他颈子,捡起他床头化肥那边一个磅秤砣朝他头顶上平起猛打了两下,就将他打死了”。

尸检报告结论显示,杨韬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其中对颈部的检验显示,“气管内未见烟灰炭末附着,其余未见异常”,未显示杨信金供述的“卡颈”是不是留下痕迹。尸检报告亦未显示对呕吐物的检验情况。

据以定罪的关键凶器物证,警方材料记载从事发现场提取到的秤砣数量为“一个”,法医物证检验报告中显示为“六个”,但六个秤砣上均未检出血迹及指纹、掌纹等痕迹。杨韬家属证实秤砣未被擦拭或清洗。杨信金供述的铁片,警方未提取到。

杨志芬曾向警方反映,家里有一个手锤,“锤头是方的,锤刃是扁的,是木把的”,在案发后不见了。

杨信金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王飞、黄佳德阅卷后向记者表示,根据现在掌握的审判案卷材料,未发现警方对手锤下落的追查情况。

杨志芬最初不相信杨信金是凶手。杨信金供述“趁杨韬睡午觉时作案”,杨志芬向警方表示,杨韬从不睡午觉。

根据杨志芬当年向警方陈述的其进入杨韬卧室的过程,他于事发当天下午2点28分到达自家店面临街门前,发现临街门由暗锁锁住,且防盗铁链在内部挂住,他绕到后门发现后门也被反锁,无法进入。他又回到临街门前撬门才得以进入。

事发至今13年,杨志芬家店面结构不曾改动,深一度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要进入到杨韬的卧室,无论经前门还是后门都至少要通过两道门。

杨志芬一再强调,卧室前后通往外界的门均反锁,后门是插板锁,从外部不可能将门反锁,窗户过不去人也没有开关痕迹。他不解,凶手作案后是如何逃走的。

根据杨信金供述,其“从杨韬睡觉那间屋的后面开门”离开。警方制作的现场平面图显示,其中一扇后门为打开状态。在与卧室连通的门上,警方也未提取到杨信金的指纹等物证。

多位村民证实,杨志芬在警方确定杨信金是凶手后曾当众说过“别查了,不可能是他”。杨志芬向深一度记者证实,他确实说过,他认为“就算是他,他一个人也作不了案”。

案发现场示意图

凶手、被害者家属均不服

2007年7月10日,贵州高院终审决定不开庭,书面审理,维持了遵义中院的判决。杨志芬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曾要求检察院抗诉,未果。其抗诉理由是追加杨信金焚尸罪。杨志芬认为,若真是杨信金所为,法院应该判杨信金死刑立即执行。

杨志芬有8个孩子,杨韬是唯一的儿子。事实上,一审判决后,杨志芬除对赔偿金额不服外,执意认为杨信金“未供出同伙”,便开始四处上访要求查清疑问。村委会曾多次出面协调。

杨韬家属多年来的积怨被转移到杨信金家属的身上。杨志芬家人曾带人将杨信金家人打伤,村委会和派出所出面才劝离。

今年以来,杨志芬看到网络上出现杨信金的申诉材料,他搜集后打印出来。看着这些材料,他异常愤怒:“我不愿意相信是他杨信金干的,那么凶手是谁你给我找出来!”

13年过去,杨志芬的家仍在原处,售卖农用物品,多个疑问未解,多年来杨志芬尽最大可能保留着事发现场的痕迹。

受案件的影响,杨信金的三个孩子小学时曾转学到外地就读。小儿子目前上大学,常年不回家。

服刑中的杨信金坚决不认罪,不断向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递交申诉材料。杨信金在申诉材料上称,在案发当天,他只在上午去过街上,至下午2点才再次走出家门,没有作案时间。

2017年4月12日,贵州省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认为该案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10多年里,杨信金申诉换过三任律师,目前接受委托负责申诉事宜的律师王飞到监狱会见杨信金时,“他哭得像个孩子”,坚称自己当时根本不在场,不是他作的案。

《巡回检察组》同为副检察长,为什么武强是熊绍峰的上级?

正在追《巡回检察组》的观众,可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同为副检察长,为什么武强跟熊绍峰是上下级的关系呢?

熊绍峰现在属于试用期,屁股还没有坐热乎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结合剧情来说明一下。首先剧中的橙州应该是一个地级市,地级市的检察长是副厅级,相当于副市长了。那么副检察长就是正处级了,从武强的做派来看,极有可能是常务副检察长。换而言之,在检察长不在的情况下,橙州检察院职务最高的应该是武强了。

至于熊绍峰,是刚刚提为副检察长的。熊绍峰自己也说过,现在还是副处级。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刚被任命或者资历比较浅的副检察长,级别为副处级很正常。

关于试用期问题是这样的,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及以下职务是有试用期的,试用期为其一年。如果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是要被免去试任职务的。这一点在剧中也曾提到过,熊绍峰这个副检察长目前正处于试用期阶段,屁股还没有坐热乎。

综上所述,虽然同为副检察长,但在职务上武强的确是熊绍峰的上级。

武强不一定是“甩棍”,还有两个人也有嫌疑

另外通过《巡回检察组》编剧余飞晒出来的人物关系图来看,明确指出了武强在设计栽赃熊绍峰。说到武强为什么要栽赃熊绍峰,很多网友都在猜测武强就是掮客们口中的“甩棍”。从人物关系图上来看,武强是“甩棍”的可能性的确很大,但并不能说100%就是。

还有两个人也有可能是“甩棍”,第一个便是冼友文, 橙州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在人物关系图上,对其与武强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秘密合作”。不论武强是不是“甩棍”,其内奸的身份已经坐实了。一个内奸能做到副检察长的位置上,一定是一个行事谨慎的人。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轻易露面的,找一个人替自己抛头露面,显然是更为稳妥的选择。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冼友文无疑最好的选择了。

第二个是一位尚未正式登场的角色,但在第一集就被张友成提及了。这个人就是橙州检察院检察长杨韬,也是武强的师父。杨韬是忠是奸,人物关系图上没有明确标注。但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编剧余飞早早就把人物关系图抛了出来,岂不是把《巡回检察组》剧透了干干净净吗?

因此个人猜想,余飞是留了一手的。在分析黄四海换监区的事情时,有一个人的表现格外引人注意,那就是一监区监区长范思良。如果不是范思良积极运作,黄四海换监区的事情也不可能那么顺利。要是范思良没有问题,恐怕谁也不会相信。但在人物关系图上,却没有范思良的名字,明显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范思良是压根儿就没在人物关系图上,而杨韬则属于一笔带过。一位在第一集中就被张友成提及过的角色,其徒弟又是公认的内奸武强,杨韬这个角色恐怕也不会太简单了。要是把“甩棍”往深处去想,说不定就是这个杨韬。“甩棍”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轻易露面,而这个杨韬至今都没有登场。从这一点上来说,两者都是非常吻合。

栽赃熊绍峰并非临时起意,或与黄四海杀人案有关

退一步来说,即便武强就是“甩棍”,那么设计栽赃的熊绍峰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这里要注意一点,武强栽赃熊绍峰并不是临时起意。熊绍峰的视频账号已经开通两年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武强在两年前就开始设计栽赃熊绍峰了。貌似武强跟熊绍峰也没有什么矛盾,何至于如此算计熊绍峰呢?

唯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冯森一直怀疑黄四海是故意杀人,而非过失杀人。假定黄四海是故意杀人,那么一定有人在徇私枉法,才让黄四海只被判了过失杀人。这个徇私枉法的人,要么是武强,要么就是杨韬。估计徇私枉法之人也怕东窗事发,便不想直接参与为黄四海立功减刑的事情了。于是便找了一个替罪羊,最终选中了熊绍峰。

能成为替罪羊也是有条件的,其一必须能够黄雨虹扯上关系,恰好熊绍峰的视频账号与黄雨虹的公司有关。其二熊绍峰比较圆滑,并非铁板一块 。只要策划得当,还是比较容易被拖下水的,事实也证明的确是如此。

当然了,目前还不给熊绍峰定性为受贿。说到底那一千多万的视频收益,熊绍峰事先是不知情的。只要把问题交代清楚了,理论上不是会被定罪的。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秦霄贤开着玛莎拉蒂上班,他的家庭背景到底有多好?

秦霄贤平时开玛莎拉蒂上班,但他在德云社的表现肯定赚不了那么多钱,或者说做不出这样的消费标准。我们可以看看当红的演员岳云鹏、张云雷、孟鹤堂、包括郭麒麟。其实这些人的演出收入应该比秦小贤高,还有烧饼和张鹤伦,但是机会没有他那么高调。90后秦小贤一定有一定的家庭背景,这一点不可否认。

秦小贤现在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着选择发展方向的关键时刻。和伴侣分手的消息刚出来。具体情况虽然没有透露,但肯定和他未来的选择有关。他是凭借面子去了娱乐圈,还是努力学习相声表演。像张云雷那样学习实际上相当困难。与不同,秦吃了很多苦。他曾经离开德云社一段时间。就是因为变声期的影响,秦在相声艺术的道路上似乎并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功,只能说是通过网络和综艺节目流行起来的。充其量就是一个网络名人的身份。如果没有后续的文化传承,粉丝效应也不会长久如此。毕竟外观会变。林志颖、谢霆锋和四大天王已经是常青树了。现在他们不能靠脸吃饭,所以要想长久。秦小贤要想学相声,必须换掉搭档。可以说他相声缺的是搭档。如果他想进步,他必须做出调整。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个人的态度。他能沉下心来学相声吗?在这个相对年轻的年纪,他很容易得到粉丝的认可。有耐心学吗?毕竟学好相声不容易。我们知道杨韬当时是京剧神童,是去春晚的孩子。那时候的他比秦小贤更有魅力。外面的诱惑不小,但他被老郭拉去学相声,只是为了应付变声期。如果不是,还有一个烹饪技巧。杨韬也不负众望,成功度过了变声期。现在是麒麟剧社的顶梁柱。现在看起来不错,但是过程。如果杨韬不是很爱京剧,坚持不下去,杨韬是郭德纲的干儿子,可以直接告诉他怎么做,但秦小贤不一样。郭德纲不能像杨韬那样提出要求,只能给出建议。节目中,他和于谦其实是在给秦小贤出主意。已经很清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走偶像路线,靠脸吃饭,但是有风险,人总会变老,第二种是脚踏实地学手艺,像张云雷。学习和走他的路线会很辛苦。至于怎么选择,还是要自己决定。秦小贤面临的不是吃饭问题,而是未来。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信息

陆志强,男,汉族,1965年1月生,广东广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政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1980.09--1983.08广州市师范学校学习。1983.08--1989.06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小学教师。1989.06--1991.07广州市东山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1991.07--1993.02共青团广州市东山区委副书记。1993.02--1995.07共青团广州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华南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瑞丽市星火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星火木地板厂厂长(挂职)。1995.07--1997.06广州市东山区芳草工商联合公司经理。1997.06--1998.06广州市东山区芳草街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998.06--2000.11广州市东山区大塘街党委书记(其间:1997.09-2000.07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97级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0.11--2003.02广州市东山区大塘街党工委书记(其间:2000.09-2002.12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2000级政法专业学习)。2003.02—2008.12 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8.12- 2009.10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09.10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杨韬,男,汉族,1963年6月生,湖南平江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1980.09-1984.07 广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1984.07-1987.07广州师范学院化工学系学生辅导员、教师、团总支书记。1987.07-1994.03广州市第二轻工业局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1994.03-1996.02共青团广州市委联络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秘书长。1996.02-2001.10 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2001.10-2003.07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2003.07-2007.02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2007.02-2011.09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2011.09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党委书记。

刘宛子,男,汉族,1957年9月生,广东阳春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计生、老干、统战、维稳、外事、安保、群团、扶贫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文化工会、团委、妇委会。

1975.12—1978.10 乐昌县贮木场任木材检验员。1978.10—1982.07 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82.07—1984.07 广州市第五中学任语文教师。1984.07—1986.02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任干事。1986.02—1990.12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科级干部。1990.12—1993.02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主任科员。1993.02—1998.10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文明办副主任。1998.10—2001.08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正处级)。2001.08—2004.03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2004.03—2008.07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2008.07—2009.11 广州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11—2010.12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2010.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党委副书记。

陈春盛,男,汉族,1961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委员,兼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负责计划财务、社会文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社会文化处。

1979.09--1981.09 广州航务工程学校船舶机电专业学生.1981.09--1983.09交通部四航局船厂政工办宣传干事、秘书。1983.09--1984.09交通部四航局船舶公司宣传科干事。1984.09--1988.08中共广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1988.08--1997.06交通部四航局船舶公司办公室主任、副经理。1997.06--1999.04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接待处副处长。1999.04--2000.08市政协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间:1999.09--2002.07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0.08--2002.08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信息信访处处长,兼任广州市政协诗书画室主任。2002.08--2003.04市政协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3.04—2008.04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2008.04—2009.12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张润华,男,汉族,1960年8月生,浙江宁波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一级演员,广东省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广东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任广东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负责市“文管办”及“扫黄打非”办工作、演出、电影(城市院线)、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管理。分管文化市场处、执法监督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972.08—1984.08广州歌舞团学员、演员。1984.09—1986.07北京舞蹈学院学生。1986.07—1988.01 北京舞蹈学院青年舞团演员队副队长(借调)。1988.02—1995.09广州市歌舞团舞蹈队队长、团长助理、副团长。1995.10—2003.07广州歌舞团团长。2003.07—2004.09广州市文化局艺术处处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4.09—2009.12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梁正祥,男,汉族,1954年6月生,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政策法规、新闻出版、宣教、创文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新闻出版处、宣传教育处。

1972.08---1979.09市五十二中学工人、政工组副组长、任课教师。1979.09---1981.07市教师进修学院脱产学习(中文专业)。1981.07---1983.09市七十八中学语文教师。1983.09—1985.07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理论师资班哲学专业本科脱产学习)。1985.07---1988.07市委讲师团讲师。1988.07---2001.03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副处级调研员、副主任(正处级)。2001.03---2006.01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2006.01—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任天华,男,汉族,1959年6月生,山东武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汉语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科技发展、网络安全等工作。分管广播电视处、科技网络处、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1983.08-1987.04 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室干部。1987.05-1990.05广州电视台总编辑室干部。1990.05-1996.05广州电视台总编辑室副主任。1995.05-1997.03 广州电视台国际部副主任。1997.03-2001.08 广州市广播电视局编播业务处处长。2001.08-2004.06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处处长。2004.06-2007.3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事业科技处处长。2007.3-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7.4-2011.06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广播电视与媒体服务部副部长)。

张友泉,男,汉族,1953年12月生,江苏启东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业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已调任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暂不安排具体分工。

1972.12-2004.07 历任海军某部战士、正排职会计、副连职干事、正连职干事、副营职干事、政治教导员、保卫科科长、保卫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师级)、后勤部政治委员(期间,1995年12月中山大学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大专毕业,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2.06就读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硕士)。2004.07-2005.07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稽查队队长。2005.07-2008.06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2008.06-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赵冀韬,男,汉族,1971年11月生,河南新郑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文物保护、文物普查、考古、博物馆、纪念馆及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文物处、博物馆处、文化产业处。

1985.09-1988.06 河南电影技术学校图书管理专业学习。1988.06-1996.09 河南教育学院图书管理助理馆员。(其间:1988.09-1991.07 河南电大中文专业大专学习;1993.09-1996.07河南教育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96.09-1999.06 郑州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全日制脱产)。1999.06-2000.09 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2000.09-2003.07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其间:2000.09-2003.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讲师)2003.09-2006.04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副区长(副处级)(其间:2003.07-2006.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方向博士后。)2006.04-2008.11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处)。2008.11- 2009.12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练怡,女,汉族,1955年12月生,广东广州人, 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市纪委派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纪检组组长、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负责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纪检、监察、审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管监察室。

1973.11—1974.11广东花县当知青。1974.11—1976.07 广州造纸厂技工学校读书。1976.09—1984.07 广州造纸厂技工学校任教。1984.09—1986.07广州师范学院干部专修科学习中文专业(全脱产)。1986.08-1986.09 广州造纸厂党委办公室科员。1986.10—2000.09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科员、副科级、正科级 、副处级调研员。2000.09—2004.10 广州市文化局任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副主任 (其中:2000-200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2004.10-2005.07广州市文化局专职纪委副书记。2005.07-2010.07广州市文化局纪委专职副书记、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保卫处处长。2010.07-2010.12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主任。2010.12-2011.09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1.09至今市纪委派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纪检组组长、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黄南冰,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负责文化艺术、文艺对外交流、艺术院团管理及大中型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分管艺术处。

1979.09—1983.07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读书。1983.07--1986.11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工作。1986.11--1995-09共青团广州市委工作 主任、学校部长、少工委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秘书长。1995.09—1996.09广州少年宫党支部书记。1996.09—2008.12 广州少年宫主任、党支部书记。2008.12—2009.11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志愿者部副部长。2009.11—2011.01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庆典和文化活动部副部长。2011.01至今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周宪华,男,汉族,1954年9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财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巡视员,负责印刷、复制、发行及著作权保护及版权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分管印刷发行处、版权处。

1972.12-1983.10 广州食品厂、荔湾华林工业公司工人.1983.10-1987.03 深圳电视台工作人员、记者。1987.03-1989.08 广州电视台记者、新闻部工商组组长(期间获记者中级职称;参加中央电视台编辑培训班)1989.08-1993.03 广州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其间89.09-91.07 广州师范学院新闻出版专业学习)。1993.03-1994.05 广州电视台人事部主任。1994.05-1995.03 广州人民电视台台长助理。1995.03-1999.02 广州人民电台副台长、党委委员(期间:1996.04-1998.03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系大众传播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 。1999.02-2001.07 广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1.07-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其间:2007.08-2011.03西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9.12至今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巡视员。

李建英,女,汉族,1954年5月生,广东梅州兴宁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分管信息中心,协助陈春盛副局长负责社会文化工作。

1972.07-1985.02 广州市燃料公司工人、车间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指导员、宣传科长、团委书记。1985.02-1993.02广州市燃料总公司宣传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1993.02-1994.05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1994.05-2001.08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兼政治处处长。2001.08-2004.06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纪监察室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 (其间2003.08-2005.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广东分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4.06-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 2009.12至今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

王丽贞,女,汉族,1955年7月生,福建晋江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国际政治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分管办公室。

1972.08-1975.12 广州市曙光电影院组织宣传员。1975.12-1985.09 广州市演出公司办公室、政治处、组织科科员、团委副书记。1985.09-1987.07 广州师范大学中文系干部专修班学员。1987.07-1994.05 广州市文化局宣传部、办公室、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05-1996.08 广州市文化局组织部副部长。1996.08-1997.12 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挂职)。1997.12-2001.08 广州市文化局宣传部部长。2001.08-2004.12 广州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2004.12-2008.01 广州市文化局组织人事处处长。2008.01-2009.12 广州市文化局副巡视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

李永祥,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广东鹤山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州教育学院政治系毕业,大专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协助黄南冰总工程师负责大中型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1972.08--1973.03广州市85中任辅导员。1973.03-1974.08广州市第一师范学校读书。1974.08--1978.08广州市第30中学教师。1978.08-1981.09广州市第105中学教师。1981.09--1988.02广州市第11中学教师。(其间1981年7月至1984年7月在广州教育学院政治专业业余学习)1988.02-1989.0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科员。1989.03-1991.01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1991.01-1991.04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1991.04-1996.12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1996.12-2001.08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法规处处长。2001.08-2004.01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出版物市场处处长。2004.01-2009.01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2009.01-2009.12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2009.12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

徐彬,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东荣城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 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协助陈春盛副局长、黄南冰总工程师负责大型文化活动项目工作。

1972.12—1985.06 历任武汉军区某通信总站学员、报务员、司务长、副连职干事。1985.06—1986.11历任广州军区某通信总站政治处宣传股正连职干事、股长(其间1985.07-1987.06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1986.11—1994.03 历任广州军区司令部直属工作部宣传处副营职、正营职干事、副团职干事。1994.03--1998.11 广州军区某通信器材仓库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正团)。1998.11--2001.03 广州市文化局文化处副处长(其间1998.09-2002.06 南京政治学院经济管理本科学习)。2001.03--2004.10 广州市文化局文化处处长。2004.10--2010.07广州市文化局艺术处处长。2010.07--2011.0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处长。2011.04至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版权局)副巡视员。

同胞们下一句是什么?

同胞们下一句是我们就要回家了。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加坡政府为了防止疫情扩散,暂停了往来中国的航线,致使一批湖北籍旅客滞留。

关键时刻,在外交部和民航局的统一部署下,东航决定紧急执行一次特殊的包机任务,派出一架A330飞机,将147名滞留在新加坡的湖北籍同胞接运回国。杨韬就是执飞这次包机的机长。这句话就是他说的。

机长广播走红:

杨韬曾因其播音员的嗓音和富有感情的机长广播而走红,为旅客介绍实用信息,也可以和旅客聊人生感悟。

这次执行新加坡包机航班,身着防护服的杨韬心中却充满了深情、自豪与乐观。在当天的航班上,他又一次展示了自己的特色机长广播,满含深情地向机舱内的湖北籍同胞道出了自己的自豪和希望。

德云社里面的哪些人是真的从小跟郭德纲长大的呢?

德云社的相声有很多弟子,尤其是郭德纲的弟子。此外,许多相声演员从小就和郭德纲一起学习相声,并在德云社生活和老郭一起长大。

郭德纲经常在相声舞台上说,谁在他年轻的时候和他一起长大。在我的印象中,他是和郭德纲一起长大的,印象最深刻的是朱云峰、陶云圣和张云雷。

朱云峰,郭德纲最长的追随者

朱云峰人都叫他芝麻饼。他从小就学习杂技,2004年拜郭德纲,当时芝麻饼只有13岁,已经长大15年了。

而且拜郭德纲为师后,烧饼一直活在德云社。所以烧饼的整个青春都是在德云社度过的,几乎从小就和郭德纲一起长大。

而且,烧饼在郭德纲待在德云社期间很受赏识,郭德纲对他的支持也很大。我曾经让烧饼成为郭德纲的杯子。由此可见,郭德纲也很信任从小一起长大的烧饼。

“二爷”张云雷

张云雷很小就进入德云社,和郭德纲一起学习相声。当时他很小就很会唱歌,比如《荷花落》、《太平歌词》,都很吸引人。

然而,2006年,张云雷在失去职位后离开了德云社,直到2011年才回到德云社。虽然有五年的分离期,但郭德纲真的很关心张云雷,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从小就去德云社学美术,就跟自己长大一样。

如今,张云雷的大火令人难以置信。在相声的舞台上,我们可以看到他受到郭德纲的高度重视。两个人的友谊极其深厚。

小杨韬·陶云圣。

陶云圣出生于1997年。2007年,10岁的杨韬拜郭德纲为师,他的父母也获得了德云社的背景与他们同住。

当年的京剧神童杨韬在郭德纲很受欢迎。虽然他们年龄相差一圈,但他们就像知己一样。我们可以看到郭德纲是多么热爱人才,多么向往京剧艺术

杨韬在德云社生活了12年。可以说,他从懂事起就一直跟着郭德纲。为了他,郭德纲还成立了“麒麟剧社”,这表明郭德纲非常重视孩子和弟子。毕竟这是时间和岁月的沉淀。

除了他们三个,德云人是和郭德纲一起长大的,似乎没有其他人。

和……栾、等人一样,都是成年后加入德云社的,自然不能说是和一起长大的。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的第一个徒弟严。郭德纲还在天津的时候,就拜郭德纲为师。那时候,十几岁,二十出头。可以说我们真的是一起长大的。

只是郭德纲后来去了北京发展,他们师徒分开了。当年的师生友谊应该是很深厚的。后来燕云到了北京投靠郭德纲,也很照顾他。

于谦之子于听云,早年拜郭德纲为师,现在余云廷没有长大,不能说是和老郭一起长大的。

要说郭德纲真的是在德云社长大的,那一定是郭麒麟。作为郭德纲的儿子,他从小也学习相声表演,应该和郭德纲接触的时间最多。

当然,这是一句题外话,父子之间都是,老郭不会拿自己的儿子当例子。

所以德云社里,真正从小和郭德纲一起长大的相声演员,只有朱云峰、陶云圣、张云雷。更多的是成年后进入德云社。近年来,虽然一些年轻学生从郭德纲学习,但他们在完成数学的同一天回去了。

关于杨韬和杨韬艺术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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