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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政协会议的意义(第一届政协)

第一届政协会议的意义(第一届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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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第一届政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第一届政协会议的意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内容?

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

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政协是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将作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协商机关而长期存在。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革命历史的产物,是中国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是人民政协的设计师和缔造者。

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胜利召开,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标志着中国人民彻底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历史从此开始了新的纪元。

这个胜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共同奋斗的结果,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伟大胜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949年9月21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

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哪些决定和文件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项决议,会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意义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意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人民政协诞生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

首先,它标志着中国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革命大团结在组织上的最后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机构从此产生。

其次,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奠基,为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作了全面的准备。

第三,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形式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衷共济,兼收并蓄的传统精神,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光辉典范,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简称人民政协,英文: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缩写:CPPCC)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组成。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首都、纪年等决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8个主要内容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8个主要内容:

1、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2、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

3、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4、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

5、规定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6、规定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

7、采用公元纪年。

8、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政协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职务设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召开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各有哪些?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将北平改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有: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解放军、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全国妇联、学联以及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62人。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少数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并为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制定了总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历史上的今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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