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奥运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奥运缶拍卖价格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奥运缶是什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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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是干嘛的,当代估计没有几个人能说对。
其实缶可不是一种专用乐器,而是一直乘食品的容器,而且这种食品需要捣碎、搅拌,就像我们舂米捣蒜一样。这个我们从象形文字中就可以看出,击和缶都是这个动作与容器组合的样子。
在没有标准的乐器之时,人们闲暇的时候可以就地取材,用缶打拍子,毕竟缶比其他的餐具和物品更耐敲,因为缶就是用来捣食品的,这样慢慢地缶就成了一种乐器,但可惜是最低档次的乐器,因此当秦王让赵王鼓瑟后,蔺相如逼迫秦王击缶,而不是去演奏标准乐器,一是因为形势严峻,就地取材,二是要恶心一下秦王。
缶还可以当祭祀之器。但古代在正式场合祭天用樽,祭地用簋,如果家里面穷得屁股都用瓦片盖了,那也可以用缶来替代,因为在日常用具中,缶还是比锅碗瓢盆更厚重庄重一些。
易经中在坎卦、离卦中都用到了缶,大家细看,那都不是把缶当好词用。并不是上了易经,就是高档次的东西,要不然易经中的“凶”、“吝”、“厉”也是好词了。
从乐器排名来说,缶列第二,可惜是倒数第二,第一是家都没有的人,击瓦盆或破碗而歌,而家徒四壁的人则击缶。相对富足的家庭,只是把瓦盆和缶当餐饮用具,规规矩矩做饭吃饭,想听音乐有各种专用乐器,而吃饭的时候敲碗击缶,是你没有吃饱还是对主人有意见,你啥意思!
张艺谋是个好导演,但是拍基层题材还可以,抖了抖头上的高粱花子,搓搓脖子后面的泥,就来登大雅之堂搞中国传统文化,必然要闹出笑话来。
因此,我们在奥运开幕式上看到2008个傻哥们击缶,不仅恶心了一下全中国人民,还恶心了一下全世界人民,顺便也恶心了一下巍峨的奥运标志建筑鸟巢。后来又有一群附庸风雅的傻大姐、暴发户去拍卖场去高价收藏缶,楞是把一个难等大雅之堂的玩意整成了高档文化的三个代表。
在传说中,怀念死人,鼓盆而歌,哀叹穷困,击缶而歌。你没有看到,2008个人击缶以后,世界经济马上就开始下滑,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头。趁着有钱买一个也不错,等那天赔光了,可以没事在家敲着唱歌玩。
北京冬奥部分物资正分批公开拍卖,参拍的物品都有: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雪地轮胎等等;后续,“冰墩墩”“雪容融”景观吉祥物、人偶服、行李车等也将上线竞拍。
奥运缶有两种材质:
1)树脂框架、钢龙骨牛皮鼓面LED灯。
2)大芯板贴皮框架、钢龙骨牛皮鼓面LED灯。
奥运会缶特指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上的演出击缶而歌道具“缶”,2009年3月8日起在北交所公开拍卖。
朱大可先生雄文《“黄钟毁弃,瓦缶雷鸣”--奥运缶究竟象征了什么?》深刻揭示了缶的文化含义,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1、关于奥运开幕式击缶而歌的公案,最近点燃了舆论的神经,闹得沸沸扬扬,争议很大。你说它是一种丧器,究竟有什么学术根据?
中国历史上的缶,一直有两种用途:一为盛器,《说文解字》形容它是装酒浆的,《鲁语》甚至说是放米的。第二个用途是乐器。乐器又分两种,一种是贱器,《说文》称“秦人鼔之以节歌”,据说这还是从西戎那里学来的。《楚辞·卜居》说:“黄钟毁弃,瓦缶雷鸣”。淮南子记载说:“今夫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矣”,说明“击缶”不仅是民间低级娱乐样式,而且是低贱之物的文化象征。《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蔺相如逼秦王击缶,就是意在用这种低级乐器羞辱对方。其二是丧器。《周易·离》九三爻辞说:《周易·离》九三爻辞载:“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耄之嗟,凶。”意思是说,在太阳西沉的余辉下,要是不击缶而歌,垂暮老人是会发出叹息的,而这是一个凶兆。《庄子·至乐》中还记载说:“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说庄子在妻子死了后鼓盆而歌,这个“盆”,学界一致认为就是缶。这足以证明“鼓缶”与丧礼之间的逻辑关联。
2、既然存在这民间低级娱乐方式和丧乐之器这两种用法,那你为什么还要坚持缶是一种丧器的观点呢?
这个要从中国历史沿革来看。先秦之际,确是两种用法并存。但汉以后,秦音散失,丧器的用法就逐渐占了上风。唐宋以后更是如此。唐人李建勋在诗歌《田家》里形容当时的丧礼民俗说:“木船擎社酒,瓦鼓送神钱。”这已是明确的祭奠仪式了。宋代又出现了“鼓盆之戚”的说法。元明杂剧《蝴蝶梦》,戏说庄周鼓盆故事,明代冯梦龙的传奇小说《庄子休鼓盆而成大道》,把庄子鼓盆和死亡之间的逻辑关系作了通俗的叙述。在我看来,冯的小说对缶是丧器的传统,起了重要的传播作用。因受其影响,“鼓盆歌”和“鼓盆悲”从此成为民间丧礼主流,直至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确的历史演变过程:击缶与鼓盆,由先秦和中古的双义用途,逐渐集中和归流到了丧礼这个单一主题上来。(右图:奥运开幕式上的“击缶而歌”)
奥运开幕式是一个全球狂欢的庄严仪典,一边打着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旗号,一边却反常地使用这种含有丧器或贱器意义的符号,无异于在自扇耳光。好莱坞当然可以这样玩,中国人则应有起码的历史常识。但假如导演是用它来追禳数万汶川大地震的遇难亡灵,倒是件值得赞美的大功德。如果我能从导演本人那里得到证实,我将为此公开道歉并向他表达敬意。
3、有网友称缶是小口器,盆是大口器,说你混淆了这两种器型,不知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中国古代典籍里对缶的形态从来就有两种描述,一种与盆和盎相同,一种是与瓮相同。《康熙字典》引【急就篇注】称:“缶卽盎也,大腹而敛口。”但《尔雅》则称“盎谓之缶。”《说文》进一步解释说:“盎,盆也。”2004年无锡鸿山出土的越国贵族墓葬中发现过三件盆状青瓷乐器,经功能分类和专家认定,这就是秦王渑池会上被迫一击的“缶”。它的器型是宽口窄底,跟盆完全一致。显然,缶就是盆和瓮的合称。(右图为无锡鸿山遗址出土的缶)
4、有民俗学家说湖北土家族的“跳丧”并非一定要用鼓盆?不知你指的湖北丧歌队,是那一个地方的民俗?
我从未说湖北丧歌队就是土家的跳丧舞。虽然土家族的丧礼延续的正是庄周的传统。一个更为鲜活的例证,是湖北沙市的“鼓盆歌”。当地老人去世后遗体均存至三到七天,夜间守灵时邀请鼓盆歌班,演唱古人事迹或故事传说。鼓盆歌使用的“鼓盆”,是“鼓”非“盆”,但却坚守着“盆”的名分,原因在于它要标明自己的来历。歌师们明确宣称,这个习俗源于庄周。“鼓盆歌”的功能就是安慰亡灵和家眷,而内容大多则越出吊丧主题,有某种娱乐性,俨然是一种改头换面的民间说书。这正是中国丧礼自身的精神分裂,它起源于庄周的道家哲学。在中国乡村,大多数丧事都具有事的特征,也就是所谓“白事”和“丧事办”。这是中国人超越死亡和悲情的独特方式。但你不能因此就认为丧事就是喜事,而“鼓盆”就不是丧器。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常识,否则就无法讨论问题。
5、湖北出土的冰鉴缶,是奥运缶的器型复制对象。它难道也是丧器吗?
奥运缶的问题还不止于丧器喜用。这个被叫做“缶”的东西,其实根本就不是缶,仅仅是鉴而已。湖北出土的冰鉴缶,是一种复合器,外部是鉴,内置一缶,但两者也可以分离和独立。而奥运缶恰恰去掉了作为内胆的缶,而仅仅复制了鉴的外形,而且还发出了“鼓”音。这才是典型的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之举。这种概念偷换加剧了民众对传统器物符号的认知混乱。所以,在我看来,奥运缶有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提供了一个伪缶,其次是把丧器当做了喜器。这两个问题都值得拿出来讨论一下。(左图为曾侯乙墓的冰鉴缶,左为鉴,右为缶,显然是可以分离的两个独立器物)
6、这批奥运缶拍卖成绩十分骄人,引发了收藏热,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目前中国民间的多数藏品都是墓葬之器,多少都跟死亡有点关联。我自己就收过一对东晋的绿釉骨灰瓮,雕刻非常精美。我认为丧器和冥器都不妨碍收藏,当然也不妨碍有人出高价收藏。这是藏家的自由选择。但在收藏之前,最好先弄清它的文化含义。
7、为什么你在谈论中国文化危机时要援引奥运缶作为例证?缶的滥用跟文化危机有什么关系?
我认为这场讨论不应当限于缶器本身,而是应引向文化断裂和历史启蒙这个大命题上来。正如《楚辞》所描述的,“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缶”一作“釜”),这段两千年前的警句,预言了奥运缶对于当下中国的象征意义。我谈论“缶”的出发点,就是要“小题大作”,借用《楚辞-卜居》的隐喻。在我看来,奥运缶的唯一价值,就在于它以“雷鸣”的方式,深刻喻指了文化溃败的现实。
【作者附注】
“黄钟毁弃,瓦缶雷鸣”,一作“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古文中“缶”与“釜”是两种器皿,彼此不能互训,但在历史上却常被混用,而用“缶”更能彰显其低贱、暗哑之义,时而用以暗喻”小人之道”。此处瑰集部分“缶”的出典如下——
战国·楚·屈原《卜居》:“世溷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缶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在楚辞的各种版本里,“缶”与“釜”往往交替出现)
唐·范摅《云溪友议》:“虞韶九奏,非瑞马之至音;荆玉三投,伫良工之必鉴。且鸿钟运击,瓦缶雷鸣;荣辱纠绳,复何定分?”
宋·释智愚《次踏碛韵》:“宜有明珠酬白璧,空惭瓦缶间黄钟。”
宋·释智愚《送鄱阳复道者》:“当今祖道薄如纸,瓦缶雷鸣闹人耳。”
宋·王谠《唐语林》卷三·品藻:“《虞韶》九奏,非瑞马之至音;荆玉三投,伫良工之必鉴。且洪钟《韶》击,瓦缶雷鸣;荣辱扎绳,复何定分!”
明·王阳明《秋声》:“洗心真已空千谷?倾耳谁能辨九成?徒使清风传吕律,人间瓦缶正雷鸣。”
明·谢榛《四溟诗话》卷三:“试诵我诗一篇或一联,以见黄钟瓦缶,声调同异,则工拙两存乎心,所论公平,靡不服矣。”
明·澹归《遍行堂》续集卷十三《酬陆旷庵》:“老僧欲行殊未行。每念当潮格外情。彼此须偿文字债。坐令瓦缶如雷鸣。”
清·百一居士《壶天录》:“噫!鼠辈邸张,其若是哉!黄钟毁弃,瓦缶雷鸣,蠢兹幺么,毒害乃尔。”
清·李渔《闲情偶寄》演习部之选剧第一:“吾谓《春秋》之法,责备贤者,当今瓦缶雷鸣,金石绝响,非歌者投胎之误,优师指路之迷,皆顾曲周郎之过也。”
清·汤鹏《浮邱子》卷八:“黄钟毁弃而瓦缶雷鸣乎,闻者其有忧乎?”
清·弘仁《偈外诗》:“瓦缶雷鸣可唱酬,不如归去任扁舟。驱毫吮墨披襟坐,梦裏名山笔下求。”
清·寅半生《自述诗》:“不飞亦不鸣,终年伏户牅。黄钟拼长弃,雷鸣惊瓦缶。”
清·李宗渭《瓦缶集》三卷,康熙丁亥年自编。宗渭殁后,其婿高衡乃裒其遗诗,编为《乐府》一卷,《古体》九卷,《近体》二卷,仍以“瓦缶”为名,从其初称也。
清·黄家骥《瓦缶雷鸣,欵乃馀曲,三隧剧谈》石印本,绍文书局, 清光绪23年(1897)
转自朱大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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