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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除大学生组外,专业(职业)棋手将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所在省市参赛,2023年商借棋手只能代表原注册单位所在省市参赛,2023年新定段的棋手仍以业余棋手身份参赛。
(三)除大学生组外,业余棋手只能代表户口本签发单位所在省市参赛。代表行业体协参赛的棋手及全民团体组前两台棋手的监护人之一须是该行业的正式职工。
(四)大学生组的代表资格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只能选派其行政辖区内的高校棋手参赛。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可以选派其所管辖高校的棋手参赛。
3。高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夜大、电大、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等不在其列。
4。参赛棋手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5.2023年秋季入学的大学生可以参赛,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每支代表队最多可报24名棋手参赛。
(二)各项目人数、年龄、性别和专业(职业)、业余限制:
1。专业(职业)男子团体每队限报6人,上场5人,替补1人,年龄不限。
2。专业(职业)女子团体每队限报4人,上场3人,替补1人,年龄不限。
3。全民团体每队限报7人,分别由第一台10岁以下(2014年及以后出生)、第二台10岁至19岁(2013-2004年出生)、第三台20岁至29岁(2003-1994年出生)、第四台30岁至39岁(1993-1984年出生)、第五台40岁至49岁(1983-1974年出生)、第六台50岁以上(1973年及之前出生)和第七台(女子棋手)组成,仅限业余棋手参赛,前六台性别不限。
4。混合双人每队限报1对,其中一名是男棋手,另一名是女棋手,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5。大学生个人每队限报2人,性别、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6。专业(职业)男子个人每队限报3人,年龄不限。
7。专业(职业)女子个人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
8。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
9。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
10。业余男子个人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
11。业余女子个人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
(三)具有职业段位的棋手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
(四)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日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兼项参赛。
(五)参加8项(含8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含4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方式,暂定各项比赛办法如下:
1。专业(职业)男子团体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2。专业(职业)女子团体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3。全民团体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4。混合双人分两个阶段。参赛棋手等级分总和(截止2023年9月30日)列前8名的组合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用时方式为每方30分钟后,3次30秒读秒;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制,第一阶段优胜的8对组合与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8对组合下4轮,每天进行2轮,最终决出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5。大学生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30分钟后,3次30秒读秒。
6。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分两个小组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各录取小组前4名;再进行一轮决胜局比赛,各小组第一争夺第一、二名,各小组第二争夺第三、四名,各小组第三争夺第五、六名,各小组第四争夺第七、八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7。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分两个小组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各录取小组前4名;再进行一轮决胜局比赛,各小组第一争夺第一、二名,各小组第二争夺第三、四名,各小组第三争夺第五、六名,各小组第四争夺第七、八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8。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决出前8名,每天进行3轮,用时方式为每手棋40秒,3次40秒读秒。
9。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决出前8名,每天进行3轮,用时方式为每手棋40秒,3次40秒读秒。
10。业余男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30分钟后,3次30秒读秒。
11。业余女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8名,用时方式为每方30分钟后,3次30秒读秒。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七、奖励办法
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八、技术官员
中国围棋协会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围棋协会和各行业体协围棋协会的报名经相关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发送至中国围棋协会。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按照《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它事宜将于第二次报名结
束后在中国围棋协会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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