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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福德 昂格尔(克里福德)

克利福德 昂格尔(克里福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克里福德,以及克利福德 昂格尔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大航海时代4怎么选克利福德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克里福德,以及克利福德 昂格尔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大航海时代4怎么选克利福德

大航海时代4及大航海时代4威力加强版无法选择克利福德为主角以及同伴。

大航海时代4能选择的主角为:拉斐尔.卡斯特路、丽璐.阿歌特、赫德拉姆.约阿其姆.柏格斯统、华梅.李。

大航海时代4威力加强版增加的主角为: 蒂雅·瓦曼·恰斯卡、亚伯拉罕·易文·伍丁、杏太郎·佐伯。

鸡尾酒起源于哪里?

起源于美洲,这是大部分史料所承认的,时间大约是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期

鸡尾酒的由来

一天,一次宴会过后,席上剩下各种不同的酒,有的杯里剩下1/4,有的杯里剩下1/2。有个清理桌子的伙计,将各种剩下的酒,三、五个杯子混在一起,一尝味儿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好。接着,伙计按不同组合一连几种,种种如此。这后将这些混合酒分给大家喝,结果评价都很高。于是,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并流传开来。至于为何称为“鸡尾酒”而不叫伙计酒,便不得而知了。

第二种说法是1775年,移居于美国纽约阿连治的彼列斯哥,在闹市中心开了一家药店,制造各种精制酒卖给顾客。一天他把鸡蛋调到药酒中出售,获得一片赞许之声。从此顾客盈门,生意鼎盛。当时纽约阿连治的人多说法语,他们用法国口音称之为“科克车”,后来衍成英语“鸡尾”。从此,鸡尾酒便成为人们喜爱饮用的混合酒,花式也越来越多。

其三,说的是19世纪的事。美国人克里福德在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人称克氏三绝。一是他有一只膘肥体壮、气宇轩昂的大雄鸡,是斗鸡场上的名手;二是他的酒库据称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美酒;第三,他夸耀自己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全市第一名绝色佳人,似乎全世界也独一无二。市镇上有一个名叫阿金鲁思的年轻男子,每晚到这酒店悠闲一阵,他是哈德逊河往来货船的船员。年深月久,他和艾恩米莉坠进了爱河。这小伙子性情好,工作踏实,老克里打心里喜欢他,但又时常作弄他说:“小伙子,你想吃天鹅肉?给你个条件吧,你赶快努力当个船长。”小伙子很有恒心,努力学习、工作,几年后终于当上了船长,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婚礼上,老头子很高兴,他把酒窖里最好的陈年付佳酿全部拿出来,调合成“绝代美酒”,并在酒杯边饰以雄鸡尾羽,美丽到极。然后为女儿和顶呱呱的女婿干杯,并且高呼“鸡尾万岁!”自此,鸡尾酒便大行其道。

第四,相传美国独立时期,有一个名叫拜托斯的爱尔兰籍姑娘,在纽约附过开了一间酒店。1779年,华盛顿军队中的一些美国官员和法国官员经常到这个酒店,饮用一种叫做“布来索”的混合兴奋饮料。但是,这些人不是平静地饮酒逍闲,而是经常拿店主小姐开玩笑,把拜托斯比作一只小母鸡取乐。一天,小姐气愤极了,便想出一个主意教训他们。她从农民的鸡窝里找出一雄鸡尾羽,插在“布来索”杯子中。送给军官们饮用,以诅咒这些公鸡尾巴似的男人。客人见状虽很惊讶,但无法理解,只觉得分外漂亮,因此有一个法国军官随口高声喊道“鸡尾万岁“从此,加以雄鸡尾羽的“布来索”就变成了“鸡尾酒”,并且一直流传至今。

第五,传说许多年前,有一艘英国船停泊在犹加敦半岛的坎尔杰镇,船员们都到镇上的酒吧饮酒。酒吧楼台内有一个少年用树枝为海员搅拦混合酒。一位海员饮后,感到此酒香醇非同一般,是有生以来从未喝过的美酒。于是,他便走到少年身旁问到:“这种酒叫什么名字?少年以为他问的是树枝的名称,便回答说:“可拉捷、卡杰。”这是一句西班牙语,即“鸡尾巴“的意思。少年原以树枝类似公鸡尾羽的形状戏谑作答,而船员却误以为是“鸡尾巴酒”。从此,“鸡尾酒”便成了混合酒的别名。

如何解开人体自燃之谜?

1.班特莱医生之死1966年12月5日清晨,阳光明媚。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库迪尔斯堡城早已沸腾起来,人们忙着做早饭,准备上班。顿·古齐尼尔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来到煤气公司,开始了日常的工作。他首先看了一下城中家庭使用的煤气计数表。首先映入他脑海的是此地区人们十分熟悉和喜爱的一个人:琼·艾尔凡格·班特莱。这是一位医生,半个世纪来一直在此地行医,治好了许多病人,可算是德高望众的人,今年他已94岁了。由于年龄过高,他辞去了工作,一个人呆在家里,依靠两只拐仗在家里自己料理自己,确实够受的。“应该帮助这个好人。”顿·古齐尼尔决定到他家去看看。顺便查一下他的煤气表。

“努尔斯·明·穆斯达大街403号。对!就是这里。”古齐尼尔走到门前自言自语地说。“好!医生在家!”他庆幸地说,于是,立即上前按门铃。铃声响了好半天,但无人出来接客。古齐尼尔感到有些奇怪。于是,他推开门,走进屋内。“班特莱医生!您好呀!”他大声地叫着,他,医生在餐厅会听到他的声音。但是,连叫几遍,仍无人应声。古齐尼尔更加奇怪了。

“还是先去看看煤气表吧!”他经常来这里,门径熟悉,于是便向厨房走去。这时他开始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越向厨房走气味越浓。不是香味,而是一股好像开动中央暖气机所发出的气味。

“什么东西烧糊了?”他自言自语地来到厨房门口,只见厨房中央地上堆着一堆圆锥形黑灰,高约35厘米,估计可以装满一小吊桶。古齐尼尔用脚拨了拨黑灰,发现地面上并没有烧过的痕迹。

“一切都很正常!”他说着,来到炉灶旁,看了看煤气表,记下了数字。“贝纳塔利医生也太不友好了,叫了他半天也不出来应酬一下!”他一边想着,一边走出厨房。“这老头也许病了!那么,既然来了,就应到楼上看看去,看他需要什么!”

想到这儿,他径直向楼上走去。来到卧室,推门一看,屋里满是浓烟,再看看床上,连个人影也没有。他开始有些惊了,赶忙四下瞧看,当目光转到卧室内的厕所时,他一下惊呆了。厕所的门敞着,坐式抽水马桶旁,立着两个拐杖,拐杖下面,地板上有一个黑黑的洞,洞旁边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医生已成为一堆黑炭,只有右腿还完好地保留在地上,脚上还穿着皮鞋。

古齐尼尔一见此状,头嗡地一声,赶忙回头就跑,一口气跑出房门,来到大街上,径直奔向煤气公司办公室。一进门,人们只见他气喘吁吁,面色苍白,结巴地说:“班……班特莱医生被……被火烧……烧死了。”

当煤气公司和警察局的人来到班特莱医生家时,发现厕所内的黑洞下面正是楼下的厨房,黑洞呈不规则形,长1.5米,宽约为0.5米,洞周围全被烧焦。班特莱医生身体的灰烬顺着洞落到楼下厨房内,才在地上形成了一小堆黑灰。

古齐尼尔看到的是世界上一次极为罕见的现象——人体自焚。

不久,警方赶到现场,但对其死因无法理解,最后草草结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烟,睡着后衣服着火引起火灾。但是,一位火葬专家指出,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先要经过2200华氏度高温烧90分钟,再经过1800华氏度高温烧60—150分钟。即使这样,尸体火化后只是碎骨骨灰。最严重的房屋火灾,温度也不会超过1500华氏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灾而烧成灰烬。况且,能将他烧成灰烬的大火,不要说整个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拖拉机的铝制框架也会熔化的。

科学家认为,班特莱医生死于人体自燃(SHC)。人体自燃指的是人体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内部自发燃烧,化为灰烬,而在灰烬周围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样的现象。

历史上第一个人体自燃事件记载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有个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但草垫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部保持原样。1744年,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岁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儿发现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烧光的木头,在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损。类似的历史记载有200多起。

19世纪德国化学家利比克设想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酒精含量多引起的。他做过一个试验,想找出充满酒精的新鲜肉类到了多少浓度能发生自燃,却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医卡斯波在其《实用法医手册》中,对人体自燃给予了否定。他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提供的。”

尽管卡斯波否定了人体自燃现象,但许多科学家仍致力于研究和调查这一问题。一位叫查尔斯·福特的人,曾详尽地收集了几起人体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国费城,一位68岁的寡妇安娜·马丁,在一间没有火源的房里化为灰烬,只剩下鞋和一小部分躯干。法医说达到这种程度,温度至少要高达1700-2000华氏度。然而炉子是熄灭的,全部物品,包括离死者二英尺的报纸都没有变化。

福特记录最详尽的一起人体自燃事件,发生在1951年1月7日的佛罗里达的圣彼得斯堡。傍晚,67岁的玛丽夫人舒适地坐在软椅上,他的儿子离去时看见母亲还很好,可是不到12小时,他儿子来到母亲房间,却见到极可怕的景象,闷热的屋子里,母亲和椅子都没有了,地面上有几块烧得腐蚀变形的发卡,表明那儿曾是一堆头发,剩下的是几小节焙干的椎骨,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臂。离尸体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以外的一块亚麻布却无燃烧的痕迹。

享有“骨骼鉴定专家”声誉的克洛格曼医生调查了玛丽夫人的死因,结果是:

(1)整个室内找不到任何且燃化学物品,而只有经过3000化华氏度高温,她的骨头才会成为那种样子。

(2)没有发生火灾,整个室内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灾最高温度一般为1500华氏度,而实际存在过的温度比这高一倍,在那种情况下,整个公寓都应烧尽。

(3)夫人体重77公斤,烧成灰后,整个楼内竟没有任何气味。

(4)收缩的头骨,法医专家了解,能将死者脂肪组织烧尽脱水的高温,应同时把头盖骨软组织全燃毁,不使头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却不如此。

克洛格曼对上述四点都无法解释。

300多年来,科学家对这个问题不断探索,从200多个案例中,科学家发现:男女比例大约一致,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饮酒程度和身体胖瘦都有。有的案例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过程中。

有的人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把这种脂肪比喻为燃起的烛油,衣服如同烛蕊。有些人认为人体内有种天然的“电流体”,它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燃烧以至于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质结构的“体内分解”。还有人认为是体内磷积累过多,产生了“发光的火焰”。

新近一种解释是从物理学角度讲的,有人认为体内可能存在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烧。

不论怎样,人体自焚现象仍是令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感到奇怪的奥秘,班特莱医生自焚的情况就是一例。法医琼·迪克教授看了班特莱医生自焚现场后十分困惑,以致对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本无法解答。

另外一些人则试图以纯理论来解释。如班特莱医生人老体弱,但却长年抽烟斗,估计,当时他是坐在屋内抽烟,烟火掉在他穿着的外衣上,但他未发觉。当他来到厕所后,外衣才烧着了,于是他将外衣脱下,扔到澡盆里……。这种论断主要依据班特莱医生的外衣上有许多被烟灰烧成的洞。但是,这种论断却无法解释为什么班特菜医生烧成灰烬而他的外衣却未烧成灰烬,而且烟灰也绝不会有这么大的能力烧起一场火。

其次,烧着了的衣服也绝不会产生出那样巨大的能量将一个活人烧成灰烬。而且着火的地点是一间厕所,房子很小,要想焚烧掉一个人,这间房内空气中的氧气是不够的,那么,哪儿来的这样大量的氧气呢?

此外,当煤气公司的职员顿·古齐厄尔走进班特莱医生的家时,为什么又没有闻到烧焦了的人肉气味呢?假如说是失火,火首先从寝室烧起,那么寝室内为什么没有任何火的痕迹呢?此外,距班特莱医生自焚的地方仅有几厘米处就是洗澡池。人们发现,洗澡池外面黑色的油漆仍在,未有一处脱落。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身体被烧得只剩下一条腿,而腿仍完好无损地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脚上的皮鞋也未有任何火烤的痕迹?

迪克教授说:“我们发现的只是身体的一部分——一条小腿。此外在楼下厨房内的地上有一堆灰烬,灰中发现了这条小腿上部的膝盖骨。”

迪克教授是个法医,他分析说:“我曾见过一次车祸。几辆汽车相撞,产生大火,车内共有三人。由于火势很大,以致任何人都难于接近汽车救人。大火后,车内的三人被火烧焦,从身体的很多部分仍能辨出一些轮廊,即胸腔、四肢和牙齿。但人体自焚现象却截然不同,身体的90%以上全变为灰烬,确为罕见,令人迷惑不解。”

2.国外人体自燃现象种种在美国某镇的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到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惶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末段和几根脊骨。而且室内的东西也都很完好,并没有烧着。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勃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扰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体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手。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另有一位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的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架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诌妄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就开始腐坏生蛆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送到他那里时,右手好像给人用棍棒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袖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帕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烧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另有一例,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显示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十几厘米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怀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3厘米,长10厘米,干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向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底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在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个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l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l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发现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声明,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床没烧着,人怎么会烧成灰呢。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期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时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活着,她把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案件是他历来侦查过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来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疾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在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10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间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几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门窗的车厢里。

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说他是一氧化碳致死,但是为什么他只有背部腿和胳膊烧成重伤,而其他部分十分完好呢!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1人,而有6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

拉歌斯市一户7口之家,有6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体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褥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

这场烧死6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被焚的严重情况来看,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能成立。

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一对名叫雷斯和蒙娜米的男女,在林荫道上接吻时,突然背上起火,火焰窜到4.6米高,在30秒钟里他们都化为灰烬。

1985年2月5日,伦敦。那天晚上,19岁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发热。他环身而视,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喷出火来。火顿时烧了起来,越烧越旺。他想奔跑,但是没跨出几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当死神向他步步紧逼时,突然身上的火焰一下子熄灭了。好在列斯里年轻力壮,在医生的精心治疗下,几个星期后痊愈出院。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学与医生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辨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抱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人体产生易燃气体。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物质是极佳的燃料。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951年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酒精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

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

3.我国的人体自燃现象报道我国新华社曾发过这样一条有关人体自燃的消息,也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兴趣。

1990年4月15日早晨,湖南省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星星村8组村民唐丙良的4岁男孩唐江裤裆处突然冒火燃烧,大人们急忙脱下了3条裤子察看:穿在里面接触皮肤的第一条布裤和第二条晴纶裤都烧有3厘米左右的洞,第三条巴拿马料子裤也被烧焦,同时在双脚处发现两个11.5厘米的烧洞。再查看小孩的身体,双脚小腿处有烧伤的浅黄色点,当母亲为小孩刚穿上一条内裤时,在相同部位,再次出现裤子燃烧的情况。

大人们为了孩子的安全起见,就把小孩全身脱光,包床小棉被送到湘乡市中心医院治疗。医师诊断为过敏性静电反应,并安慰说不要紧,吃点药就没事了。不料,小孩回家后,躺在床上不到3分钟,又惊叫起来。家人掀开小被一看,只见右大腿处有一个1厘米大的火球,呈蓝火苗落到床单上,随即烧穿床单。在场的人迅速扑灭火球。小孩的大腿上烧出一个2分硬币大的泡来,全身还发出类似打火机打出的火星,小孩自己用手去抓,十指均被烧成浅黄色的烧伤点泡。

大人们又把小孩送到长沙湖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新技术急诊研究中心。经医疗仪器对小孩作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一切正常,无任何异常情况。医生介绍说,这种人体自燃在我们建国以来还是首例。

北京曾发现过一例,那是在发功时使别人发生燃烧的,经过对小孩的全面检查,与专家会诊,发现小孩的身上瞬间电流和电阻、电压明显高于正常同龄儿童。至于自燃起火烧伤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研究。小孩在医院期间暂时没有再发生自燃现象。

据小孩的奶奶说,这孩子的父母是1985年1月结婚的,同年10月29日晚上10点钟小孩在湘乡市中医院出生的。刚出生时,医院的电灯熄灭了约2分钟,原因不明。检查身体时发现小孩患有硬皮症,40天后得过一次肺炎。4年的成长与普通男孩一样。没发现什么奇特之处。

这事真是有些怪。

4.“神秘射线”是自燃的罪魁祸首吗德国一名女性为了使自己的皮肤变成棕色而去海滩晒太阳。没想到,她第一次晒太阳就出了怪事,身体被晒着火了。

28岁的杰达和好友凯瑟林来自德国法兰克福,她们从事秘书工作。1990年夏季的假日中,为了消遣,她们决定到多米尼加去旅游。第二天,两个人神采奕奕地乘飞机赶到了多米尼加的海边游览。当时天气很热,她俩在海滩上晒太阳,一个小时后,凯瑟琳便觉得热得不行了,便独自一人到不远的树荫下休息,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3个小时后,她醒来一看,杰达仍在阳光下曝晒。凯瑟琳跑过去劝杰达到阴凉处躲一躲。这时的杰达在灼热的阳光下已被晒出了水泡,但她没有听从好友的劝阻。

就在这时,凯瑟琳突然闻到一股烤焦的臭味,再看杰达,有一股烟从她口里冒了出来,凯瑟琳急忙去拉她的手,感到她的皮肤已到了烫手的地步。杰达开始呻吟起来,接着浑身都燃烧起来。

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一瞬间,凯瑟琳被吓得大声惊叫起来。呼救声惊动了救生员,当他们赶来用水泼在杰达身上时,一切都为时太晚了,她已变成了一堆冒着青烟的灰渣。

验尸官在检验尸骨后说,这是一宗少见的自发起火现象。对这一现象,人们的了解仍不完全,就如人体自燃的现象一样。但有些专家认为这起事件与太阳强烈辐射有关,并提醒喜欢阳光浴的人不要过分晒太阳,并且在晒太阳之前要做一些必要的预防准备工作,以防不测。

历史上,国外有过多起人体自燃的记载。但最

什么是人体自燃之谜?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的现象,它有着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其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她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痛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的人是法国人雷尔,他于十七世纪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主人米勒有一个絮叨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到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末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扰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持称米勒是杀人凶手。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这篇报道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的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其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的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昏迷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送到他那里时,右手好像给人用棍棒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袖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膀之间的手帕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记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时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时,长3时,干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底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把它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10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的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23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发现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发誓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的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荒谬绝伦。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也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时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已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一息尚存,于是她把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案件是他历来侦查过的最奇特的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来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被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

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几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门窗的车厢里。

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6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

“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褥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

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被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本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正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学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抱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被视作是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不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51年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被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高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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